杨文雅
(廊坊师范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摘要:数字化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存在相关技术应用不足、资金投入有限、专业人才短缺以及数据管理不完善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度不高,同时缺乏专业化的数字技术运营人员。为此,需要充分应用和融合数字技术,不断探索数字化保护实现的途径:政府引导为主,加强政策支持;社区实践为主,深入合作保护;人才汇集为主,实施先进技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将保护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纳入日常生活,从而促进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关键词:数字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价值实现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志码:A
农业文化遗产包括有形的农业耕作、无形的仪式,以及世代相传的经验等,塑造了人类社会的集体知识与记忆。国际科学史研究院王思明[1]104院士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科学和人文价值的综合体。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研究的重要对象,可以反映人们在特定环境中生活、工作和互动的方式。与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农业文化遗产因其物理特性及场地的特殊性难以在博物馆中进行实物展示,不仅限制了其传播,也阻碍了受众的潜在保护意识。
为保护这一丰富的集体遗产,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强大的数据管理策略以及地方政府、专业机构、部门组织之间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采用数字化保护,培养公众对文化遗产的欣赏能力,可以让过去的回声在今天依然产生强烈的共鸣。农业文化遗产应被视为一个空间的综合体,而不是一个简单的3D网格或者是一个独立的对象,其特性决定需要对场地特定的物质空间进行探索,这是单纯的网络链接或某一网站所无法展现的。
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
目前,农业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远没有得到充分挖掘。相较于自然遗产、历史古迹遗址等,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更大,主要面临的挑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完备的文献和对文献的深入研究
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奠基人万国鼎[1]95早在1956年就指出,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包括文献和文物,还包括农民世代积累并仍在实践的经验和创造。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包括月令、历史手稿、实地记录、照片、地图等。古文献中记录了农业技术和农村生活的演变,然而流传下来的一些记录是碎片化的或不完整的,并不能完整呈现农业文化遗产的全部内容。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起步较早,而其他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比如农业遗址、农业物种、农业工程、农业景观、农业技术、农业特产、农业民俗等类型的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鲜有报道。不仅这方面的探索和尝试极少[2],而且与农业传统相关的口述历史、仪式和实践的丰富性等也难以用数字格式完全捕捉到。
(二)受到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冲击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传统农耕文明为代表的农业文化遗产受到冲击,如何在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找到一条有效的途径,是一个现实的课题。城市和工业区的扩张导致农田被破坏,改变和侵占了传统的农业景观。随着年轻一代迁移到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农村人口的减少导致传统农业知识和实践失去传承,因为这些知识和实践通常是通过直接参与,靠经验才能得以传承。工业化、城市化是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如果地方政府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无动于衷、无所作为,任其衰败,将会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3]。强调高效生产力的现代农业正在取代更具可持续性和深深植根于当地生态环境的传统农业。这种转变不仅改变了农业景观,而且减少了农作物、牲畜品种和耕作技术的多样性,而这些正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单一栽培和工业化耕作进一步加剧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和具有文化、历史和生态意义的传统农业品种的消失。
(三)受到环境与气候变化的影响
传统农业的生产重视因地制宜,正如明代农学家马一龙[4]所言: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环境和气候变化给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土壤侵蚀、水资源短缺、空气污染以及沙漠化和工业扩张导致的耕地减少直接影响到传统的农业系统。这些环境变化改变了传统农业发展的条件,使其难以或不可能以其原始形态存续。气候变化,如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增加、生长季节变化和新的病虫害的出现,进一步威胁传统农业的生存。这些变化破坏了农业实践与当地环境之间的微妙平衡,导致作物品种、牲畜品种和适合特定生态位的耕作方法的丧失。因此,与特定环境条件密切相关的传统农业知识变得越来越过时或不切实际。
(四)公众保护意识欠缺和资金支持不足
许多人,特别是生活在城市的人,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缺乏足够的认知。有人认为,传统的农业已经过时,与现代生活无关。相关部门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和体制支持有限。中国传统村落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入选的村庄可获得300万元的中央财政扶持资金,而农业文化遗产还没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这影响了各地对农业文化遗产申报的积极性,地方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也远远不足[5]。虽有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但这些倡议往往倾向于更有经济价值的遗产,如历史建筑、艺术和手工艺品,而不是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受到的关注较少,投入资源不足,有效的保护措施难以实施。
(五)法律和制度框架不完备
法律保护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和利用的保障。从国家层面来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无论是静态保护、动态保护,都要完备的法律法规提供支持,由于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其保护与传承存在较大难度[6]。我国虽然有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没有专门针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法规。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国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战略,这些工作往往是零碎的、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全面的。这种分散的做法破坏了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使其难以取得长期、可持续的保护成果。在遗产保护与利用方面,多部门交叉的管理体制、专门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的欠缺等问题阻碍了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进展,而学术界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管理体制与保护法律的探索还相对缺乏[7]。不同部门在管理上存在交叉重叠但又缺少协调。
(六)商业化开发过度
农业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开发利用给其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农耕文化“原真性”的保护要求与商业性过度开发的矛盾容易导致农业文化遗产异化的倾向。在某些情况下,农业文化遗产的要素被商品化用于旅游或商业目的,而不考虑其文化意义,造成对农业文化遗产内涵的歪曲或轻视,破坏了其价值和真实性。例如,传统的农业节日活动或仪式可能变成旅游消费内容,剥夺了原始意义,使其沦为纯粹的表演。同样,传统农产品可能因其新颖性而不是其文化或历史意义而销售,这种开发不仅降低了农业遗产的文化价值,还可能损害对其保护至关重要的地域利益。
二、数字化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带来契机
农业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凸显了对创新保护策略的迫切需求。数字化技术凭借其强大的模式识别、结构分析和预测性维护能力,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力量。从概念上说,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主要涵盖农业文化遗产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与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数字化存储,即在数字化方法及其技术体系的辅助与支持下,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特征信息及其核心价值的展示、传播与高效管理,为子孙后代了解并传承优秀的传统农业文化精华提供技术支撑[8]。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并不是完全的生产组织,从互联网介入的新视角来看,我们可以将其想象成“知识模型”,通过创建一个具有数字模型的网络空间,即将网络空间与数字模型、农业文化遗产的物理模型(复制品)相结合,构建完整的农业文化遗产“知识模型”,其中每个数字资源以不同的方式与其他资源产生链接,旨在作为“为保护文化或文化服务的数字媒体”。可以说,数字化技术为记录、保存和分享农业文化遗产提供了创新的工具和平台,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提供了变革性的机遇。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对大量历史遗迹、工艺品、有形的传统进行数字化,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成为必然趋势。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扫描和交互平台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利用这些创新技术可以为文化遗产保护注入新的活力,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增强人们与历史遗迹、文物的互动。具体来说,数字平台可以促进农业遗产知识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将不同地区联系起来,使更多的人看到农业文化遗产的面貌,加深对其的欣赏和理解。社交媒体、网站和在线数据库可以作为可访问的信息库,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员和公众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探索和学习农业文化传统。数字叙事技术,如视频纪录片和交互式多媒体,可以栩栩如生地展现农业文化遗产,使其对当代观众更具吸引力。数字化技术可以通过GIS制图和数据分析等工具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数据的分析和解释,从而更深入地了解历史上的农业实践和环境。参与式数字项目也可以让当地百姓参与保护过程,让当地百姓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献计献策。数字化技术可以弥合传统农业知识与现代受众之间的鸿沟,确保农业文化遗产仍然是我们文化景观中活生生的、不断发展的一部分。
数字化技术是具有改变社会力量的工具。人类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选择:是否接受并且应用新工具建设一个开放、公平、包容、繁荣和多元的社会,以实现子孙后代的共同利益。农业文化遗产的脆弱性意味着这是一场与时间的竞赛。通过数字化技术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探讨实现数字化价值的路径,这是一个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三、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制约因素
(一)技术与现实的差距
数字技术可以让世界各地的人共享文化遗产,然而,对于依赖口头传承的习俗和知识,技术复制或数字化操作时也有可能抹去或者更改文化遗产的信息,这也是很多人对于数字化保持审慎态度的原因之一。例如,当商业和文化遗产相结合时,某些广告中使用传统旋律或在时尚中挪用传统符号。在数字化过程中,农业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大量数据被采集、存储和传播,然而,目前缺乏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的风险始终存在,这不仅会对农业文化遗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会影响数字化保护工作的公信力。数字化采集过程中可能存在人为误差、技术故障等,导致部分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在网络传播环境下,信息容易被篡改或伪造,这使得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内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例如,一些虚假的图片或视频可能会误导公众对特定农业文化遗产的理解。
归根结底,技术进步虽然有利于保护文化遗产,但也存在抹杀文化遗产的风险。随着数字媒体的发展普及,传统的知识获取和交流方式或被取代。例如,通过虚拟游览和多媒体体验,人们可以接触到曾经只能通过亲自访问线下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机构才能获得的文物信息。然而,这也意味着我们与文化遗产的联系越来越脱离现实场景,数字设备的普及和数字媒体的便捷访问使我们更容易忽视或忘记我们的文化遗产;再加上很容易接触到世界各地的文化遗产,有可能会导致我们对自身传统文化的忽视。事实上,数字化技术为制作、储存和分享文化遗产提供了新的途径,但这种做法的框架尚未得到充分界定。所以,我们必须负责任地使用数字技术,并确保我们创造的任何新技术都与传统文化习俗、环境和当地文化兼容。
这就要求数字技术侧重于维持文化遗产实践的连续性和多样性,同时考虑到在线和离线技术在生产和复制具体文化遗产知识方面的双重交互力。例如,视频网站如何处理官方文化遗产网站和非官方存档数据库的呈现关系,虽然有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利用数字化技术记录和展示农业文化遗产,但总体来看,技术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提高。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在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应用比较有限,部分遗产地未能充分发挥这些技术的沉浸式体验优势。同时,一些数字化记录手段较为单一,仅仅停留在图片和简单视频的层面,缺乏对遗产的多维度、动态化呈现。
(二)观念与行动的错位
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及民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对数字化保护的重要性缺乏了解。他们可能更关注经济发展等短期目标,而忽视了农业文化遗产的长期保护。在资源分配和决策制定上,数字化保护难以获得足够的支持和重视。例如,一些乡村地区可能认为投入资金进行数字化建设不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更实际,数字化保护工作难以推进。技术标准不统一也构成了严重障碍。目前在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中,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采用不同的数字化技术和方法,这使得数据的兼容性和共享性受到很大影响。例如,有的地方采用高分辨率图像采集,而有的地方则使用普通照片记录,这在后期整合和利用数据时会带来诸多困难。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如政府机构、文化机构和地方社区)之间往往缺乏协作,导致数字保存工作分散、不协调。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在数字化过程中与当地的接触有限。没有当地人的参与,农业文化遗产数字项目就有可能失去真实性和对背景的正确理解。
(三)复合型人才短缺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人配合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数字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需要既懂农业又掌握数字化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目前这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十分短缺。一方面,农业领域的专业人员往往对数字化技术了解有限;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人员缺乏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深入认识。复合型人才缺失使得数字化保护工作难以高效推进。缺乏具备农业遗产数字技能和知识的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数字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的快速推进,年轻人向往现代城市生活,不再坚守农村,而掌握传统的农业技术的老一辈农人日渐衰老;仅仅依靠数字化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无法完成相关农业技术传承。例如,河北涉县旱作石堰梯田系统共有171个传统农家品种。即使在一个村庄,传统农家品种也存在着名称混乱的现象。有的同种异名、一种多名,如王金庄的菜豆品种花皮豆角,就有紫红豆角、花长绿豆角、长紫豆角、长红豆角、青扁豆角等多个名称;有的异种同名,如青扁豆角既指白花绿眉豆角,也指花皮豆角。名称混乱不统一,不利于传承保护和利用,也不利于以后的特色农产品开发[9]。看似普通的问题,如果没有当地从业人员的支持,单靠数字化技术达不到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四、推进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相关建议
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是一项复合工作,不仅需要多方支持与协作,包括政府机构、文化机构、学术研究人员和当地社区;也需要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的保障,共同推进数字化保护的实现。
(一)政府引导,政策支持
作为国家文化政策的前沿问题之一,制定适应新的数字环境的文化政策是当务之急,强有力的公共文化政策是确保子孙后代保护文化遗产、发展多样化、建设充满活力和繁荣的生态系统的基础。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数据,就很难制定出满足国家层面实际需求的政策。事实上,数据收集工作一直在进行,比如网上调查和一些非政府社会组织的问卷调查,这些收集上来的数据加强了不同参与者、各部门之间的对话,方便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
政府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设立了多部门参与的专门的管理机构。例如,河北涉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旱作梯田保护领导小组,统筹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制定《梯田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建立一整套遗产保护与利用政策激励机制;出台《涉县旱作梯田修复建设及保护发展实施方案》,并投入4 000多万元,对遗产地的道路、河道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修缮,促进了遗产地生态旅游发展及特色农产品销售[10]。在数字化保护方面,政府应鼓励遗产地整合相关项目和财政资金,制定相关政策,明确数字化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并为其提供政策支持。例如,出台鼓励数字化保护的政策文件,对积极参与数字化保护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同时,应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展示和传播等工作。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确保资金的持续稳定,为数字化保护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政府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制定统一的数字化保护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涵盖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展示等各个环节,确保数字化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例如,制定数据采集的技术标准,明确图像、视频、音频等数据的分辨率、格式、质量要求等;制定数据存储的安全标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制定规范的数据管理方案,明确数据的分类、编码、检索等方法;制定数据展示的标准,确保展示内容的准确性、生动性和吸引力。
(二)社区实践为主,深入合作保护
社区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提出来的,他认为:关系本身即结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或者被理解为思想的和机械的形态——这就是社会的概念,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11]。乡村社区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实践者,是保护传承的实施主体,更是精神载体,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将社区置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的核心位置。乡村社区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是保证数字化技术落地并正确使用的关键。
鉴于文化的横向性,通过数字解决方案,与负责教育、旅游、商业、创新、卫生和社会公共服务等部门进行合作的空间很大。数字模型是一个更加网络化的模型,以数据为核心,了解经济模式、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变化,需要在尊重社区和当地民众权益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之间的平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让社区参与数字化倡议决策过程的包容性方法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社区驱动项目促进可持续保护,从而确保集体管理和尊重农业文化遗产。但是,目前许多地方担心其文化习俗的数字化传播可能会被盗用、改造,而现有的法律机制难以充分解决这些问题,这关涉如何安全地参与数字文化空间,进而调动更多人的主观能动性。
乡村社区应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发动村民,共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例如,组织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制定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成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小组,负责农业文化遗产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和登记,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为数字化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破坏农业文化遗产的行为;制定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和措施,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鼓励村民拍摄农业文化遗产的照片和视频,上传到数字化平台,为数字化保护提供素材;积极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展示和传播活动,通过社交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渠道,分享农业文化遗产的美丽和魅力;人人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监督工作,对破坏农业文化遗产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三)人才汇集为主,实施先进技术
随着信息社会和数字时代的到来,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整合云存储与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泛在移动通信互联技术、传感器网络与物联网等技术[12]。一方面,高校应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相关专业的建设,培养一批既懂农业文化遗产又懂数字化技术的专业人才。例如,开设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博物馆学、虚拟现实技术等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建立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和相关机构应组织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例如,举办数字化保护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传授最新的数字化保护技术和方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展览等活动,拓宽视野,了解行业动态;建立从业人员交流平台,促进从业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分享。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的数字化保护专家和技术人才。例如,制定优惠政策,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吸引高端人才从事数字化研究;建立人才绿色通道,简化人才引进手续,提高人才引进效率;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项目合作、人才交流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与此同时,企业应积极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为数字化保护提供支持。例如,参与数字化保护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提供数字化技术和设备支持;开发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创意产品,通过市场推广和销售,提高农业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共同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和发展。
(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将保护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纳入日常生活
社会各界应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例如,组织热衷文化遗产保护的志愿者成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志愿者组织,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采集、整理和展示等工作;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为数字化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媒体可以通过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认识和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数字时代,用户应积极参与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实践。在人工智能和增强现实等数字工具的推动下开展实践活动,例如,通过农业耕种、农作物品种记录、讲故事等传播农业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让公众更方便地访问他们喜欢的藏品。通过数字化农业文化遗产博物馆产生甚至创造新的遗产故事,让公众从情感上认可农业文化遗产,增强文化价值观和保护意识。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关键是加强各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包括政府机构、文化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和乡村社区等。通过合作,这些机构或单位可以整合资源、分享专业知识,并开发协调一致的数字化技术,使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得以实现并具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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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霞]